美國杰出人才移民EB1A是為各領域杰出人才提供的快速通道,無語言、學歷、年齡和投資要求。申請需滿足至少三項審核標準,包括獲得獎項、會員資格、媒體報道等。申請人需證明在領域內具有杰出才能和持續聲譽,以及赴美后將繼續為美國帶來實質性利益。申請領域廣泛,包括科研、教育、體育、商業和藝術類等。
杰出人才移民EB1A屬于美國移民法規定的“一類優先”職業移民類別,被定義為“具有一定專業能力的水準,足以證明申請者是該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設立目標在于吸引世界各國各個行業的杰出人才赴美發展。與其他職業移民項目相比,EB1A簽證申請的限制更少,無語言要求,無年齡、學歷限制,無需投資,而且無需雇主擔保,獲批后可攜配偶及子女一同獲得美國永久綠卡。美國杰出人才移民申請條件美國杰出人才移民,不要自己覺得杰出,而要讓移民官覺得杰出!美國杰出人才移民申請條件一、EB-1A申請條件之十項審核標準:1.在領域內獲得全國性或國際性認可的獎項或獎勵2.擁有專業協會、團體、學會、或組織的會員資格3.在報紙、媒體、電視、電臺或其他的專門評論報道4.在專業領域中,曾擔任評審5.在專業報刊、雜志發表過專業論文、文章,或者出版過書籍6.在專業領域內擁有原創性貢獻、技術、專利7.在專業領域中舉辦展覽、展示或者作品發布8.在組織或團體中擔任關鍵性領導性職務9.收入高于所在行業水平10.表演或藝術的商業成功以上十條標準中至少滿足三條。美國杰出人才移民申請條件二、針對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者體育領域具有杰出才能的EB-1A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三點要求:1、證明自己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具備“杰出才能”,持續享有聲望和贊譽,得到廣泛認可和產生影響。2、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申請人是本領域頂尖的人才。3、證明申請人赴美后會繼續在具備杰出能力的同一領域繼續工作,預期將為美國帶來實質性利益。關于美國EB-1A十項申請條件中,有一項標準是要求申請人滿足高收入條件。這條EB-1A移民標準的原文中使用了“薪水(salary)”或“報酬(remuneration)”的兩個字眼。雖然“薪水”的定義范圍比“報酬”窄,但“薪水”和“報酬”都指勞動所得,在很多情況下它們是通用的。
“薪水”,是支付給服務的固定報酬,一般指定期發放的工資。“報酬”,是指一個人工作之后所獲得的的金錢、酬勞。
1、申請人已經獲得高薪水或高報酬
申請人必須有以往實際獲得薪水的證明材料,如銀行流水或稅單,而并不是只提供 “寫明工資待遇的工作邀請”,所以工作offer并不能用來證明申請人實際賺取的薪水。
“高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以及其他屬于按勞獲得性質的延伸收入,但并不包括福利。
只有基本工資、獎金,及其他同屬于按勞獲得的性質的收入,才是高薪水或高報酬這條標準考察的對象。
當申請人付出勞動后,除了得到基本工資外,還有可能獲得獎金。獎金是對與生產或服務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給予的報酬。獎金是對勞動者在創造超過正常勞動定額以外的勞動成果時,所獲得的酬勞。這種基本工資的延伸收入實際上就是移民法上的“報酬(remuneration)”。
以薪酬基礎計算或者衍生出來的收入補償,不管它的名稱是獎金,傭金,津貼,分紅,都可以列入杰出人才衡量標準里的“酬勞“范圍。
2、哪些證據能有力證明高收入或高報酬?? 申請人獲得了高收入那幾年的銀行流水,稅務表格或相似的稅務文件;
? 媒體對自己或者其他同行獲得高收入的報道;
? 可信的專業機構編撰的領域內獲得頂薪的人員名單;
? 地理范圍和職位與申請人相符的薪酬調查報告;
? 證明雇主支付申請人高于薪酬統計數據的高薪水的正當性的文件。
3、如果身兼多職,怎么證明“高收入”?建議用勞動類而非頭銜類的職位來進行比較。例如一個首席技術官又兼任公司副總裁。作為首席技術官,他有很多技術方面的具體職責,而作為副總裁的工作和首席技術官基本是重合的,所以實際上他作為副總裁是沒有什么相應的具體職責的。既然這樣,也就無法將申請人作為副總裁的薪資水平與“有可比性工作職責”的人相比。
4、如果薪水形式多樣,職位范圍跨度大,如何證明?如果一位申請人的收入是以工資形式為主,還比較好證明高薪水或高報酬,申請人可以利用政府或其他非官方的薪酬統計報告作為參考證據向移民局進行說明。
但是實際上,很多人的股票和股票期權會為移民申請人提供遠超出常人的收入,所以也可以滿足EB-1A對高報酬的要求。不過,對于股票和股票期權,證明高薪水或高報酬會變得更難。申請人需要盡量收集其他相關收入數據并與申請人進行比較。
EB-1A美國杰出人才移民所要求的“高收入” 必須是申請人已經獲得的基本工資、獎金,及其他同屬于按勞獲得的性質的收入,與申請人在同領域內履行相似職責的同行的收入相比較高。根據不同行業的收入水平和分布狀況,有時只達到收入中位數也可能成為合格的高薪水或高報酬。
基于官方要求,我們根據成功案例經驗,對能夠被認可的“媒體報道”特征做了如下總結:從內容上看,移民官更傾向于認可人物專訪類的報道,即整篇文章都是圍繞申請人及申請人的工作成就。移民官現階段對主流報紙、雜志及專業期刊等紙質媒體報道的認可度更高,幾乎不認可所有網媒的報道,甚至包括央媒的網絡媒體報道;從時間看,移民官傾向于認可那些報道時間分散,和與申請時有一較長時間的。跟據一些EB-1A案例,當遇到沒有媒體報道的客戶,在操作過程去證明一個人具有影響力的時候,除了媒體外,其實還有其它多種維度證明,比如被同行邀請評審,被專業學會、協會邀請進入擔任較高級別職位,這些都是影響力的體現。
適合EB-1A的申請領域EB-1A申請雖然具有一定的門檻,但也不要把它看成高不可攀,實際上EB-1A是面向各行各業的,廚師,寵物美容師,教師,音樂家,經濟師等都有資格申請。
科研類:科學家、院士、發明家、各級科研機構的高級工程師、高級程序師、計算機專家、醫師、醫學家、大學教授等。
教育類:著名教育家、教育學者、各級特級教師、教育理論家等。
體育類:著名運動員(包括電子競技類)、教練員等。
商業類:杰出企業家、管理專家、金融專家、廣告策劃專家、市場營銷專家、管理咨詢專家、經濟師等。
藝術類:畫家、書法家、舞蹈家、音樂家、音樂指揮家、歌唱家、影星、名模、電視主持人、影視導演、動畫設計師等。EB1A杰出人才移民項目為全球優秀人才提供了通往美國的快速通道。它無需投資,一人申請即可全家移民,而且申請過程簡單快捷,審批周期也相對較短。此外,EB1A對申請人的語言、學歷、年齡等沒有要求,非常適合在某一領域有突出成就的人才申請。EB1A沒想的那么難,不試試怎么知道自己不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