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收到上述處理處罰決定后在規定期限內繳清,最終范冰冰補交偷逃稅款及罰款高達8.9億人民幣。小編要探討的并不是范冰冰案件,而是探討范冰冰在補繳稅款的情況下,是否還可以選擇移民。
有業內信息說,范冰冰目前正緊急辦理美國移民EB1-A類,且不論信息真偽,以范冰冰目前狀況,在收到8.9億巨額罰單之下,范冰冰還可以辦理移民嗎?
咨詢過移民的人或許都知道,在移民申請的過程中,無犯罪記錄證明是硬性條件之一,當然僅有少部分國家的移民政策沒有這項硬性要移民小知識,華僑和華人的區別?一個人有了某個國家的永久居留權,但還是中國籍,持中國護照。這種情況下,這個人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華僑” 。求。無犯罪記錄是指申請者必須取得自己年滿18歲后曾連續6個月或更長時間居住過的國家和地區的警察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用于證明被證明人之前沒有犯罪行為,也是移民、留學、海外工作辦理工作簽證等必不可少的證明文檔之一。
然而對于范冰冰補交偷逃稅款及罰款之后是否還可以移民的問題,首先要確定的是范冰冰的行為是否屬于犯罪。
根據江蘇省稅務局下達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來看,范冰冰此次雖然需要支付8.9個億人民幣的“罰金”,但其行為的定性為“行政處罰”,并未涉及刑事犯罪。既然范冰冰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依然可以開的出無犯罪證明,所以,僅此而言,范冰冰的移民之事不會受到影響。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是移民的首要條件之一,但是對于部分移民人士,想要拿到綠卡,無犯罪記錄還遠遠不夠。
例如綠卡君拓移民將持續立足集團平臺優勢,以跨界思維,不斷升級功能,推出延伸服務,力爭成為全球高凈值人群值得依賴的服務品牌,為投資人提供移民、留學、異國安家、財富管理、保險與金融等360°一站式出國服務。持有人在歸化為美國公民之前必須滿足很多要求,其中包括“良好品行”要求。事實上,移民局在裁決此類申請時,往往會評估申請人在各個時期的表現,而不是局限于連續居住的這短短幾年時間。因此,對于有犯罪記錄的歸化入籍申請人來說,如何使移民局官員認為自己滿足“良好品行”要求,這是一個比較困難但又非常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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